国际教育学院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条件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量:0

    一、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在校级先进班集体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直至满额。
    (1)市级以上(含市级)集体荣誉
    (2)先进团支部
    (3)先进班集体
    4、同等条件下所获校级以上(含校级)集体荣誉多者优先考虑。
    二、省级三好学生推荐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活动,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省级三好学生推荐在校级三好学生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人选,直至满额。
    (1)优秀学生干部
    (2)优秀团员
    (3)文明学生标兵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同等条件下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在校级模范学生干部基础上进行。
    3、根据指标数按以下所获荣誉多少确定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直至满额。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团员
    (4)文明学生标兵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在评奖学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3、学籍变动未满一年者;
    4、申报先进集体的班级同学受纪律处分和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