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类2022级本科专业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0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发展专长,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大教〔2021〕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成立由学院领导赵宁、梁兵、赵玮莉、邢林鸿,办公室主任张锦、团委书记朱志鹏,教学秘书赵岩组成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和考核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专业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可在当年招生计划数限额内同类别同层次转出,申请转出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有特别专长。
第四条 专业学生转入。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学生可在当年招生计划数限额内同类别同层次转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4项条件(其中第3、4项符合其一即可):
1、入学成绩原则上接近或达到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2、申请转入的学生,择优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3、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严格佐证材料;
4、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数不得突破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每个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依照该专业的实际招生报到数进行计算,具体转专业学生人数因转出转入情况进行微调,最终转专业名单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转专业:
1、所在年级超过二年级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退学的;
3、已经有转专业经历(含放弃资格)的。
第七条 符合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通过教务系统提出申请,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教学副院长签字后,逐级提交审核意见,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概不受理。
第八条 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经学校批准后,由接收学院通知学生集中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等手续。学生接到通知后,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办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教学计划进行学习,未修过或已修过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应补修。所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要求者,其成绩在新专业中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者作为选修课计入档案,并记入平均学分绩点。
第十条 学生复学后原专业因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导致停招的特殊情况,可申请转专业。此类学生转专业不受第五条第1项限制。
第十一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6月9日
河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拟接收2022级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