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重修学分大于20学分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3-12-25 浏览量:0
如毕业生因重修学分大于20学分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因毕业一年之内考上公务员或者因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等情况申请补授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学院提供);
2、学生补授学位申请(学生本人提供);
3、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提供):
因考上公务员需提供:招聘公告、成绩公示、拟录用公示或录用通知书,且能在网站上查到;
因考取研究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提示:有因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不适用该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