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量:0

校政研【2013】号
河南农业大学
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主要负责审定推荐条件、分配推荐名额、审核初选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等。
(二)各学院均应成立7-9人的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院内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名额调配和推荐等工作。
二、推荐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推荐过程及工作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对考生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前三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其以上,成绩(含奖励)排名位于本专业的20%之前。具体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学习成绩所占比例应不低于85%。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65分(或462分)及其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60分(或425分)及其以上。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推免生指标共152个,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指标93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59个。
2、作物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的专业内可推荐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20%。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标内选拔推荐20人在本校兼做辅导员工作一年。推荐程序及条件见附件2。
4、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见附件3),各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若学院受推荐条件限制完不成推荐任务,应及时将指标上交,由学校进行调整。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直博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选,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排序公布。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教务员”——“招生环节”——“推免生相关表格”中“附件4”),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测评,按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本院应届毕业生中公示3天。公示期出现的异议由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4、公示期结束后各学院填报《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册》,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并在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河南省招办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三、接收
   (一)申请办法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查阅2014年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统一使用A4纸),并于2013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以下申请材料送(寄)至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⑴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校外考生需提供2位导师的推荐表各1份。
     ⑵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⑷申请人还可提交获奖证书、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材料。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领域不接收推免生。
    2、资格初审。凡申请材料齐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符合基本接收条件者,由有关院(系)于2013年10月20日前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3、复试办法。由各学院各专业自行确定。复试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学校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4、体检。复试时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将被我校拟录取为2014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及国家录取检查后于2014年6月中旬寄给考生本人。
    (二)推免生资格确认
     1、申请人应到本校研究生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
     2、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3、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寄(送)到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者;
(2)第四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低于60分者;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受到违纪处分者。
     四、时间安排
     1、9月12-16日,各学院在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公布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 9月17-19日,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将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3、 9月20-24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学生向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 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河南农业大学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一、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金芳
副组长:杨秋生  何松林
成  员:王宾齐  夏越新  张留湛  孙育峰  孔黎黎


二、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德东
副组长:夏越新 
成  员:余  磊  孙育峰  化青报  贾  磊  董晓莉  牛  娟
张  华  李建群  张利冰  王宏立  侯亚兵  王淮东
刘全军  孙淑娥  李  强  张勇民  董  斌  白  洋
秦素玲  田  琨


附件2
河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参考国内其他高校的做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共党员,年龄25周岁以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前三年没有不及格现象,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及其以上;
4、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奖项的优先;
5、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二、推荐方式
1、选拔人数为20名,按学院分配名额,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按一定比例进行推荐,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由学校推免生兼做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拔,选拔结果在校内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2、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附申请表),学院确定后在本院应届毕业生中公示三天,报学校审定;
3、推免时间与我校普通推免生一并进行。
三、岗位待遇
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由研究生处和相关学院为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手续,按国家相关人事规定,由任职学院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给予工资待遇,档案由学校统一保管。
四、使用与考核
各学院组织推荐,由学校统一选聘,原则上各学院推荐的学生由本单位使用。工作期满后,学校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附件3
河南农业大学2014年推免生
名额分配表
学    院 推荐名额
 应届毕业生
人数 学术型名额 专业学位
   分配
名额 优干推荐名额
农学院 269 11 2 1
林学院 507 15 4 2
牧医工程学院 450 11 3 2
机电工程学院 500 10 4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487 6 4 2
烟草学院 176 5 1 1
植物保护学院 263 3 2 1
园艺学院 207 2 1 1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286 3 2 1
理学院 353 4 3 2
生命科学学院 295 6 2 2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52 3 2 1
资源与环境学院 291 3 2 2
文法学院 274 3 2 1
国际教育学院 349 4 2 2
外国语学院 219 2 2 1
体育学院 144 2 1 1
合    计 5322 93 39 25
注: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中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②学术型指标可以用于专业学位,专业学位指标不能用于学术型;
③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用于政策倾斜。具体因素:1、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人;2、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人/学科;3、一本录取专业3人/专业;4、优秀学生干部推免20人(25人中选拔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