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院第二届“优秀学生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18   浏览量:0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保持党员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院直属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中继续开展评选“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体学生党员。
  二、评选名额
  10名
  三、基本条件
  1、坚定信念,政治合格。认真学习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思想觉悟高。
   2、牢记宗旨,关心集体。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爱集体,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党员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服从分配,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能很好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联系所负责的班级和宿舍,很好完成积极分子的培养任务。尤其在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期间,努力完成好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良好。
4遵守纪律,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并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勇于与一切违纪和不良现象做斗争,本人无任何违纪现象。
   5、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前十五名,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现象。做学好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模范,德、智、体全面发展。
6、勤俭朴实,文明诚信。能够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生活不铺张浪费,不贪图享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培养文明诚信意识,养成文明诚信习惯,在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等活动中表现突出。
7、很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胸怀远大理想,立志奋斗成才,积极支持、参与学院各项学生工作,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能较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骨干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群众满意。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结果优秀。
  四、评选办法和步骤
1、每个学生党员要对照党章和评选条件,写出总结。并于6月11日之前交到院直属党支部;
2、召开党小组会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推荐;党员个人也可以直接向支部提出申请。
3、院直属党支部根据党小组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4、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公开评选;
5、最后由院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当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0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