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农大研〔2024〕12 号),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副教授组成的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院评选办法的制定和修订、荣誉学士评选等工作。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院实施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施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选拔的原则。学院建立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工作机制,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成绩优秀、学业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一)学院在籍、正式注册、在校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
(二)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异,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较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并有突出表现。
(六)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及以上(按学校学分绩点计算标准执行)。
(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90分及以上(按百分制计算)。
四、评选名额
2026届我院本科毕业生共计584人,按学校通知要求,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人数不超过本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经核算,本次荣誉学士学位名额共计5名,此名额不按照专业简单划分名额。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获奖及成果证明等支撑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院党政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三)专家评审: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答辩、材料审核等方式,结合申请人学习成绩、学术成果、综合素质及现场表现进行综合打分,确定拟授予荣誉学士学位名单。
(四)名单公示:院党政办公室将拟授予名单在学院官网及办公区域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院党政办公室书面提出,学院将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附件:
河南农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9日